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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组织卖淫,统一价格、分红、接送、思想教育、捞人

2021-10-17|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近日,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则起诉书,廉江市民钟宇,组织卖淫,其行事之严密,令人惊叹,如果把这......

近日,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则起诉书,廉江市民钟宇,组织卖淫,其行事之严密,令人惊叹,如果把这些能力用于正道,估计也会做好,可惜他的聪明才智全都用于对卖淫组织的行为上,可悲可叹。

2018年12月份,钟宇纠集了吴某某和钟某某,合谋组织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

钟宇等人商定了统一的卖淫价格和约定分红比例,即每次卖淫收取嫖资300元,其中卖淫人员可得160元,剩下140元作为利润上交钟宇后由钟宇再统一分配。

而且这部分利润还有一部分被钟宇用来解决卖淫人员万一被抓后的处理问题,即捞人问题。

可见钟宇想得是多么的“周到”。

钟宇和吴某某、钟某某分工明确,其中吴某某负责招募卖淫人员,并且对卖淫人员进行思想管理,而且吴某某每招来一人,就给200元介绍费,管理这些卖淫人员,每天也可以得200元管理费。

除此之外,还从卖淫利润中抽取30%给吴某某作为分红。

而钟某某则负责为卖淫人员招揽嫖客,并指挥、调度卖淫人员进行卖淫,为这些人提供廉江市某酒店作为住宿,还统一安排车辆接送这些卖淫女前往各处卖淫。做这些,钟某某每天有120元的工资,别外卖淫利润中抽取10%给钟某某分红。

从2018年12月5日起,吴某某先后招募了罗某某、曾某某、黄某某三名失足女在廉江各酒店卖淫。

2018年12月9日,钟某某找来雷某某,以每接送一人给20元的报酬,让雷某某开小车接送卖淫女到各酒店卖淫。

但你组织再严密,也很快进入警方的视线并被扫掉。

2018年12月11日,钟宇等人的“事业”进行了才一周的时间,公安民警先后在廉江市各酒店附近查获卖淫嫖娼的罗某某、曾某某、王某某(嫖客)、杨某某(嫖客)及雷某某等人。

随后,公安民警又在廉江市某酒店查获钟某某、吴某某及黄某某,并当场扣押钟某某等人用于作案的手机、记事本等涉案物品。

钟宇因本案于2020年12月24日被刑事拘留,次日被执行监视居住,2021年6月24日被取保候审。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钟宇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以招募、纠集等手段,组织、管理多名卖淫人员进行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钟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算自首,并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目前,钟宇被取保候审在家。

钟宇1991年出生,满打满算也就才30岁,30岁,本来应该算是一个人正当最好的年龄,阅历,精力都是正佳的时候,但钟宇将他的所谓“能力”用到了卖淫这种歪道上。

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


布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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